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召开的 一般召开的时间
十三届全国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2021年3月10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闭幕 。每5年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每年召开的和政协也称为,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时间要早。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2020年5月18日,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